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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的招聘简章(报名截止:11月27日)
日期:2024-11-25 10:10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巡逻队岗位工作人员3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大足区龙岗街道全日制公益性巡逻队岗位3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作风正派;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责任心;

(四)退伍失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下报名,不设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西段12号)。

联系人:蒋老师  023-43739159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求职登记表》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一般入职体检等规定执行,由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进行考察。

九、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从事相关工作。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1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