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设置公益性岗位1名,为满足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后签订正式合同,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中国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宣传类专业优先。
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未在私人企事业单位上班;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工作性质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协助安全监管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4年7月30日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可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学历、困难证明等佐证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到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鞍贝路双桥企业服务中心8楼824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联系人:于海燕,联系电话:18983388177;电子邮箱:20189984@qq.com。
四、资格审核
由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三)正式录用后单位购买五险,待遇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