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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报名截止5月10日)
日期:2024-04-22 10:03

根据大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满足大足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大足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简称专职消防员)。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大足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无其他违纪违规记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取,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被刑事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政治态度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相违背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三、入职及岗前培训

新招录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聘用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0%(五险一金正常发放)。试用期内按规定参加统一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1个月、在岗见习1个月。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分配到全区范围内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不符合本简章招录要求,不予转正录用。

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等。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除缴纳“五险一金”外,按大足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优待政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国家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岗位职级津贴、职务津贴,入职最低月工资3600元。另享受年度考评奖、驾驶员安全奖、法定节假日执勤补助等福利。

(三)支队选派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参与驾驶、通信、无人机操作等技能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承担。

(四)符合相应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公告为准)。

五、日常管理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纪律部队建设要求,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并按相关规定享有带薪年假、婚假、护理假。

六、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报名地址: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大足区智凤街道茅里堡3组1119号,导航至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

2、报名流程:填写《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并带齐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证件照2张,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还需带退役军人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现场报名地址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支队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招录办公室咨询电话:4330611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黎干事,18581068804。

彦沣人力资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15123641295。

七、考核程序及内容

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进行,拟依次通过报名、体能测试及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选拔,其中体检和心理测试、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时间:5月12日9:00(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大足区智凤街道毛里堡社区1119号)。

(一)考评选拔方式。

满分100分,采取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确定人选后,经体检和心理测试、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合格,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用工。

(二)体能测试。

满分100分,3000米跑(40分),单杠引体向上(20分),100米跑(20分),仰卧起坐(20分)。因体能测试项目运动强度较大,患有各类疾病或自觉不能完成体能测试的,请主动申请放弃测试,否则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等内容。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体测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心理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支队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五)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

个人征信:体检合格后,提供近一周内个人征信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招录对象个人征信,经核查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不予聘用。

政治审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思想、宗教信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前往户籍派出所进行政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专职消防员的,不予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大足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依托大足生活通公众号和彦沣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全程监督,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电话:43306119。

 

附件:
1、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

3、体能测试标准

4、报名地址导航截图

附件: